傳統婚嫁禁忌

一、農曆五、六、七、九月,是忌諱結婚的月份。
    傳統禁忌中,
    「五月誤差」代表結婚兩家不睦,或婚事容易生變。
    「六月不會出尾」,夫妻將不會甜蜜圓滿。
    「七月娶鬼某」,鬼月裏陰氣太重,將使夫妻關係難以長久維持。
    「九月狗頭重,死某也死尪」,九月結婚不祥,是本省十分忌諱的。

二、同姓不通婚。
    由於同姓代表血緣關係的親近,故忌諱同姓結合。另外,還衍生出
    「徐、余、涂」、「許、柯」、「蕭、葉」等姓,由於可能出於同一個祖先,也
    不宜通婚的禁忌。

三、婚嫁時,忌諱生肖屬虎的人在旁觀看,因為虎太凶煞,恐招來不祥。另外,忌諱
    小孩在旁觀看,以免因為哭鬧而沖淡喜氣。還有,寡婦及服喪中的人不宜出席婚
    禮,以免觸霉頭。

四、鮮花容易凋謝,不宜在婚嫁過程中使用。

五、新娘的衣服不宜有口袋,以免將娘家的福氣帶走。另外,新娘服忌諱用兩塊布縫
    接,以免造成重婚。

六、新婚一百二十日內,由於新娘喜氣重,忌諱用新娘的鏡子照別人,以免自己的福
    分流失,造成不祥。

七、結婚前一夜,可讓生肖屬龍的小孩上床翻滾一番,或是讓新郎和一位未成年男孩
    同睡,有益新人早生貴子。另外,新婚前一夜床舖最好有人睡過,以免「睏空舖
    ,不死尪、也死某」。

八、新娘在進入男方家時,不可踏上門檻,除了代表尊敬,也可以避免招來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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