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心情雜敘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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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記得﹕
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
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某人幾年前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獲得社會某些人士的稱許,各媒體也封她為「卡神」。某人最近開了一家網路顧問公司,並頻頻上媒體打知名度。
筆者認為,一個是非不分、道德低落的社會,才會把類似
某人的行為,視為英雄之舉。

在美國,你去商店買東西,事後不論任何理由,都可去退貨還錢。因此,有一些人(一些台灣人和更多的大陸人)過幾天要出席重要宴會,就去「買」一套名牌衣服,穿去赴宴之後,再去退錢。

美國商店還有一樁好康的事:買貴了,可退差價。於是有些人就趁平時不打折但尺寸、顏色較齊全的時候,把貨品買回來,等到大減價的時候,再把收據拿去退差價。
這些人對自己的行為洋洋得意,還到處宣揚自己的聰明,甚至納悶為何眾多的別人那麼「愚蠢」,不會利用這個「漏洞」。

把佔人家便宜看成「聰明」,把奸巧看成「能力強」,把挑撥族群看成「和解共生」,真的是價值錯亂了。

從卡神,筆者想到了股神巴菲特。此地許多股友在討論巴菲特的選股標準,往往忽略了他一再強調的:他非常重視一家公司CEO的誠信,不夠正派的公司他絕不考慮。
今天你會鑽法律漏洞,明天你掌權了,就會去修改法律,讓自己的違法變合法。這幾年來,我們看了太多這種例子了。

一個像
某人這種心態的人,在記者會上還以稱讚現任僱主的方式,貶損曾拒絕錄用她的人,就不會讓人太奇怪了。

十年前,我帶年僅三歲多的兒子到美國旅行,寄宿親戚家。
親戚拿個全新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給我,說:
「這裡規定兒童一定要坐汽車安全座椅,這個給你用,因為是借來的,請儘量不要弄髒,我還要還人。」
兩週後,我不再開車,他拿著半新不舊的安全座椅到量販店辦退貨。
店員一聲不吭,錢全數奉還。
親戚得意地對我說:
「美國的商店,兩週內都可憑發票退貨,所以我們常來這裡『借』東西。有些大陸人甚至連電視都『借』哩!
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隔年,我到日本,在當地做事的台灣朋友招待我,出入都開車。我問:「東京地狹人稠,不是很難停車嗎?」「沒那麼嚴重啦!政府規定要有停車位才准買車,所以車子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多。」他說。
「哇!那你有停車位嘍?一定貴得嚇死人對不對?」
「你怎麼跟日本人一樣笨!先租個停車位,等車子掛牌後,再把停車位退掉,不就解決了?」
 
幾天後,換成日本朋友招待我,待遇淪為兩條腿加地鐵。他客氣地說:「東京養車容易,養停車位難。所以只好委屈你擠地鐵了。」我馬上向他傳授「破解之道」。
沒想到他沒有「悟道」的狂喜,只淡然說:
「真要鑽漏洞,其實到處都是,比如家母住在鄉下,我把戶籍遷過去再買車就可以了。
但是,我實際上就住東京,沒停車位卻買車,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開車上班,我怎麼面對同事、
上司及正派的人不會這樣做。」
 
美國商店無條件退貨的機制與日本到處漏洞的法規,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會崩潰。

也因此,他們可以容忍政客做錯事,卻不容許政客說謊

台灣呢?
我們則是「假到真時真亦假」,每個人都虛虛實實,整個社會是在「懷疑」的基礎上運作。
但即使已是防弊重於興利,結果還是「敢的拿去」。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遭「卡神」套利百餘萬元,社會卻站到「卡神」那一邊。
「信託」與「信用」,難道是反諷?想法思維影響行為,而個人行為又可擴及影響企業服務、社會運作。

記得去羅馬搭乘地鐵時,發現有售票機卻沒有驗票機。
當場起了疑惑,到底要如何確認乘客有沒有買票?那這樣地鐵不就鐵定虧錢嘛?
這是我們的習慣想法,總是想要替自以為的小聰明或貪小便宜尋求應對之道。
對於義大利人而言,我們會問這種問題才奇怪。
搭車為啥不買票?乘車怎麼可以不買票呢?兩方想法當下有了差異。
 
如果你真想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要買票搭車?
可以,的確可以入站搭車,但是你要確保不會被富有正義感又雞婆的義大利人發現,因為他八成會去舉發你。
到時候罰款可就是車價的數倍,而且丟臉還丟到國外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建立信任,不容易,卻很重要!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在紐約,有一次參觀有名的「大都會博物館」。
付了錢,櫃檯給我們一個約 10 圓台幣大小的金屬片門票,有兩條夾子。方便我們別在衣領上。
友人告訴我參觀中途可以隨時出來,如果還要再進去,門票就不用繳回,可以憑原本的門票再進入。
確定不再進去參觀,就把門票丟入門口的壓克力玻璃櫃中。
 
我問:「門票的形式、顏色有每天換嗎?」
朋友回答:「沒有」
「那會不會有人把門票帶回家,過幾天再來呢?或是 10人進去只買 5 張門票,其中一人再把門票帶出來給其他人?」
 朋友大笑:「只有台灣人會這麼想! 美國人想法單純多了,進去就是要買門票,不再進去,就繳回門票。基本上美國人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人,所以門口工作人員很少。」
 
剎那間讓我覺得很慚愧,我們的防弊多於興利的觀念,鑽漏洞的念頭竟是文化的一部份。
 
最近去台積電上課,發現台積電的餐廳跟科學園區的其他廠商一樣,採用外包模式,一樣乾淨整潔明亮。所不同的是餐廳沒有人幫你打菜,要吃什麼一切自己來,發水果的地方貼了一張紙條---- 每人限拿一袋(洗好切好的)。連入口處也很少有人在管,進餐廳自己用識別證刷卡,月底自動從薪水中扣除。
一位台積電副理告訴我:員工被抓到吃飯沒刷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開除。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相反的彼此猜忌、防範、圍堵、監督。不但降低生產力,工作也被動,不愉快。各位親愛的夥伴..您是否也發現當您和週遭朋友、同事處於信任的環境中,做起事情來都非常的有效率,而且默契十足; 但是,處於猜忌和不諒解的情形下,任何事物都進展的很不順利...... 您瞭解了這道理。
 
從現在開始,就將心胸打開,用開放的心情,信任的態度,來對待每一位夥伴;或許剛開始,會發現,吃了很多虧,大家都還是防來防去,那是因為您的夥伴還不習慣您的處世態度。

記得﹕
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
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轉載自http://www.tooltoy.net/blog/?p=193

http://tw.myblog.yahoo.com/happy-painting/從樂陶傳藝彩繪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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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圖您對他的詮釋是什麼呢?

幸福久久久婚禮小物的創立,當初完全以兼職性質、製造幸福的心態而產生的,慢慢的,因為MINA以其專業領域,即是原本設計領域(無論飾品、衣服設計)來服務新人的需求,漸漸的,打出知名度,受到許多新人、社會推薦及信賴。

 

當初我以日本經濟學家大前研一的論點(高品質、低價格)來切入婚禮小物市場,一開始許多同業未必看好,直到MINA的成功,開始有些材料商競相模仿經營方式,但是不知道專業才是製造幸福婚禮小物的致勝之道,依照大前研一提及『專業人才必須具備四種能力:預測力、構想力、議論力、適應矛盾的能力。擁有這四種專業能力,即使面對環境的變化,也能發揮同樣的實力,是充滿變動與未知的世紀中,唯一能依恃的生存能力。』,無專業依樣畫葫蘆,以為賣的便宜就可以了,這完全不顧慮新人的需求,本身完全沒設計能力或受過設計訓練,只能說是『製造商』『家庭代工』,這樣的作品無法持久。

 

因為部落格認識許多手作達人,也因為部落格吸引許多其他有透過網路發表作品的好手紛紛來跟MINA結善緣。

一個優良設計家是看她的包容度、能見度、改變度,而非一昧批判或是無法接納異己或妒心滿腔。

現在幸福久久久接受了這些非來自部落格的各方好手來為新人服務了...........................

 

畢竟MINA除了服裝、配件設計是強項,其他的雖然她會素描、平面設計、插花、包裝、拼布等等,但是,我相信人是專才而非全才,否則樣樣學樣樣鬆,因此要學會接納別人比自己強的領域,這是目前我很難看到有這樣理念的設計家,到是多半流於文人相輕的惡習,反之在婚禮顧問這邊我看到一些優秀人才懂得欣賞他人,不會因為業績比他人差而產生忌妒心去攻擊或惡整甚至散佈流言。

 

我常常跟朋友說過去我用的一些行銷名詞及行銷口號,最後都會被同業拿來做文章,例如我針對自己作品的自信,寫上絕對唯一、獨創諸如此類的詞句,卻被扭曲、醜化。所有行銷概念都是這樣的做宣傳,是一種中性用詞。但到是現在,婚禮小物領域的賣家,也開使用諸如此類的寫法了。這點蠻諷刺的!

 

回到正題

 

未來,幸福久久久即將以嶄新面貌出現,我們除了MINA專業的服裝設計、物件設計的專業外,即將有些是社會上擔任老師或業界美工、設計、工藝好手的朋友,一起來為新人服務,結合各方好手,配合MINA的婚禮小物創意,創造新的創意,畢竟在這個婚禮市場,多給一些人機會,讓大家多多認識他們的才藝,管子說:「海不辭水,故能成其大。」想要成功,也要像大海一樣,把各種的江、河、溪流,統統匯歸一起。如果一個人什麼都會,他是天才,但天才很少,這個社會是分工合作的,懂得欣賞、懂得給予新手作家機會,我相信他的作品一定充滿幸福的。

 

大家期待吧!這些新的設計師將出現在幸福久久久部落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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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18 Wed 2008 23:49
  • 面具


 一個人戴上面具

是不是說的和做的可以是假的?

每天看許多當事人的陳述

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誰是受害人?誰是加害人?

為了利益

親人相告

好友反目

情人互告

每個人講的冠冕堂皇的話

內心要的是什麼?

就是自己原本想得的利益

因此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

我看我需要一顆清醒的腦袋才不會混亂

網路的世界透過電腦,更是濛濛朦朧

因為是靠電腦敲打文字,更難瞭解電腦後面的人性

比現實世界更需要用智慧去釐清

 

最後發現

什麼都不要管、或去理會

會來的自在、輕鬆

畢竟君子知交淡如水

突然想到這首歌........徐若瑄 --- 面具


大家看看吧~~


你戴上善良的面具 老是哭哭又啼啼 會引起所有人的同情

手上的氣球明明五顆 你說你有八顆 他們也都會相信

你戴上壞人的面具 老是惡言又惡語 會引起所有人討厭你

你說的再怎麼有誠意 也沒有人會相信



Ba Ba La 魔術師帶著小丑演戲 Ba Ba La 變來變去都只是遊戲

Ba Ba La無所謂只要觀眾盡興 La Ha ~

Ba Ba La 魔術師帶著小丑演戲 Ba Ba La 說來說去都只是遊戲

Ba Ba La 回家後拆下那個面具 Ba Ba La 恢復真實的自己 不是你們想像 (歹勢)



(rap) Yo! 一切都是假象 不是你們想像 無所謂真假 社會本來就是這樣 被誤

會又怎樣 被傷心又怎樣 玩不起這遊戲的人就請靠邊站 狗狗嗅覺非常靈敏

可以聞到很多東西 卻又色盲黑白分辨不清 觀眾也就跟著相信

最重要的是對的起自己不變的道理 高手過招 帶著面具

誰能博得同情誰贏 我回家去打坐去修身養性 沉默的人最聰明 不做無聊的回應 (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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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的羔羊


 身為法律人,我們常說一句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要以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哈~太久沒說說話了,不說話不代表默認

民主的社會,沒有一言堂時代

好啦~標題寫上王菲、張菲、張飛和小紅莓合唱團什麼意思?

王菲和張菲,都有菲,一樣嗎?不一樣.......一個女的一個男的(廢話)

張菲和張飛都是張,連菲和飛都很像,又是怎麼了?也是不同人

主題來了

王菲和小紅莓有何關係?

王菲剛出道時,大家都說他的聲音『很像』小紅梅或說模仿小紅梅

想不到,王菲照紅

幾年後很多歌者或比賽者爭相模仿王菲

咦??我在表達什麼?

好像這個唱腔是小紅莓先唱

可能小紅莓很自信自己的風采及專輯銷售量不會被王菲搶走吧?

也沒見她跳出來說『王菲,妳幹嘛學我的調調』

王菲呢~唱出自己的風格,最後還大紅特紅

對~~走出自己的風格

 

附帶一提,前天網路發現某個常常捍衛自己作品的人

她製作一個作品,是國外一個作品。(因為我正好也有)

對方將原來材料改成另一個材料

但外型一模一樣,若不說材質~~真的看不出來來

以其他人來看又開始說『模仿、模仿』

我向來都是以欣賞心看待

我覺得真的很厲害,對方能自行打模

真的是創作

雖然一模一樣外型

我不會去指摘

我想表達的是

一堆人參考許多外地或其他自以為別人不會知道的作品加以改造

最後跳出來不准別人怎樣怎樣.....如果怎樣就是模仿我

事實上如何呢?翻拍國外作品拿回改造的人~多的是

最後以自己的風格呈現『變成』自己的東西

 

MINA許多獨創作品也有人衍生製作

最近有人提及MINA率先設計的椅套,現在網拍也有人做椅套

我也從來沒去說『怎麼學我,改個布料、及多加幾朵花就是創作』

偏偏我覺得那款對方做的不錯

我真的不能限制別人做椅套甚至學MINA做證書收藏套還學用相關材料等等

連MINA最常做中國風的作品

現在一堆人在做,我不會跳出來說『中國風向來是我的風格,誰誰誰怎麼這次的作品用中國風了,根本參考過我的作品嘛!』

我會抱持欣賞

每個人都是獨立創作(我一直這樣講,從來沒否定誰)

 

電視播過

刮別人的鬍子先刮乾淨自己的

先問問自己的靈感看過多少書及他人作品甚至鮮為人知的國外作品或者拜師學藝所得到的靈感

 

因為小花賣家慘遭圍剿只是觸發我的感想

還是我當沈默的羔羊呢?不該寫這篇呢?

我這樣的表達

若有心人去『三人成虎』『眾口鑠金』

我倒楣了我!

千萬不要對號入座

因為這是我的部落格,我想發表自己的看法還得看別人臉色嗎?

嗯~所以我就發表了

千萬不要對號入座

 

我目前只認定說的模仿、抄襲者只有材料商

大家不注意這個問題反而才危險不是嗎?

 

新的手創家該給他們一個學習的空間不是嗎?怕他們搶飯碗嗎?

我相信市場淘汰機制...................決定權在消費者

 

當妳學插花,插出來的風格不就是跟教授的老師很像?

曾幾何時,插花學生會說自己的作品是看老師學的嗎?

都說『這是我自己的作品喔』

真的別用放大鏡看他人,先看看自己做了什麼

一隻手指頭指他人另外四隻是指自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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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業犯之則為惡業,守之則為善業。故十惡業之中,身三業、口四業、意三業,是以口業居多眾惡業中又以造口業最為快速,若人欲造殺業,且需備刀,費時費力殺之;然造作口業,卻不需任何工具,只要一出惡口,便成為殺人不見血之罪魁。

故眾惡業之中,尤以「口業」之罪為重,而口業又以誹謗僧眾為首。

︽大集經︾云:「若佛弟子說其師僧過惡,猶如狂犬咬其主人,此等惡孽必墮地獄。」佛偈云:「憎嫌師父母,誹謗佛聲聞,破壞和合僧,黑繩受大苦,惡業親自作,地獄苦須受避免無由,業盡方始出。」所謂: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切莫兩舌、惡口傷人,造作惡業,淪為地獄人,是故寧於罪中作福,不當於福中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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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肅靜還是迴避??



這隻貓是在笑還是閉嘴??

Gossips and rumors will only be stopped by the wise.

最近很忙都沒開MSN,一開電腦

哇!很多人丟訊息給我

唉~偶又不是你們的御用律師,我會整理好,過一些天再寫給你們

最近自己的工作都忙翻了,昨天無意間還幫一位花花賣家解決疑問

今天MSN有人丟相關訊息給我

剛剛去看了一下相關資料

挖勒~

網路真偉大,還是不要介入好了

但是雞婆性的獅子座還是

只能說可憐的小花花,太老實了,被電的太慘

只送妳Gossips and rumors will only be stopped by the wise.

我會努力將著作權相關文章寫好,

送妳一個寓言故事(白話文自己上網找)

龐恭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龐恭曰:「夫市之無虎也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之去魏也遠於市,議臣者過於三人,願王察之。」龐恭從邯鄲反,竟不得見。(韓非子內儲說左上)

寓意:謊話或流言如果被人反復傳播,那麼普通百姓就很可能把本來不存在或不真實的事情當作存在和真實的了

 

再補充一個故事

曾經被誤會過喔~解釋清楚也沒事了~妳看看吧!

 

作者:如真  明慧網 

有一對夫心胸很狹窄,總愛為一點小事爭吵不休。有一天,妻子做了幾樣好菜,想到如果再來點酒助興就更好了。於是她就拿瓢到酒缸裡去取酒。
 
妻子探頭朝缸裡一看,瞧見了酒中倒映著的自己的影子。以為是丈夫對自己不忠,把女人帶回家來藏在缸裡,就大聲喊起來:喂,你這個死鬼,竟然敢瞞著我偷偷把女人藏在缸裡面。如今看你還有什麼話說?

丈夫聽了糊裡糊塗的,趕緊跑過來往缸裡瞧,他一見是個男人,也不由分說地罵起來:你這個壞婆娘,明明是你領了別的男人回家,暗地裡把他藏在酒缸裡面,反而誣陷我!

好哇,你還有理了!妻子又探頭往缸裡看,見還是先前的那個女人,以為是丈夫故意戲弄她,不由勃然大怒,指著丈夫說:你以為我是什麼人,任憑你哄騙的嗎?你,你太對不起我了……”妻子越罵越氣,舉起手中的水瓢就向丈夫扔過去。丈夫側身一閃躲開了,見妻子不僅無理取鬧還打自己,也不甘示弱,於是還了妻子一個耳光。這下可不得了,兩人打成一團,又扯又咬,簡直鬧得不可開交。

最後鬧到了官府,官老爺聽完夫妻二人的話,心裡頓時明白了大半,就吩咐手下把缸打破。一錘下去,只見葡萄酒汩汩地流了出來。不一會兒,葡萄酒流光了,缸裡也沒看見半個男人或女人的影子。夫妻二人這才明白他們嫉妒的只不過是自己的影子而已,心中很是羞慚,於是就互相道歉,重又和好如初了。

 

故事寓意:我們遇到懷疑的事,不宜過早下結論,要客觀、理智地去分析,才能夠了解真相。尤其在生氣的時候,往往是不理智的,像故事中的這對夫妻見到自己的影子,毫不冷靜地思考分析,竟被嫉妒心衝昏了頭腦而傷了和氣。真是貽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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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本文前須知:

本系列著作權系列是我幫一些手創設計家回答的一些問題而有感寫出的文章,並寫出所看所聞的感覺,用法律觀點來敘述一些觀念,並無指引或影射任何人(除了一位特定廠商兼賣家除外,如果您看到一系列文章請好自為之),因此閱讀本系列文章,無須望文生義,斷章取義喔!畢竟是一種觀念分享。

 

 

看完了上篇文章,我們從法律觀點來切入(其實在序的時候都已經提到一些),

先引用根據,智慧財產局: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此即所謂概念與表達二分原則,換言之,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概念之表達,而不及於所表達之概念。此原則之立論基礎主要是因為著作權有其獨占性,若允許任何人獨占概念思想等,則必會阻礙人類文明之進步。

什麼叫抄襲?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台中法院80年度上字第三357號民事判決「又所謂抄襲,乃係剽竊他人的著作當作自己的創作,認定抄襲之要件有二:1、接觸,2、實質相似」

依照9把刀事件,該名高中生有無接觸過九把刀的作品,答案有。實質相似嗎?這要將兩個作品拿來分辨,如果整個故事結構相同甚至雷同,例如,我們常寫『我的家有爸爸媽媽、弟弟』這樣的結構,人人都會寫,只差在用詞淺字也許有人會寫『我有各幸福的家,家中有我最敬愛的父親及最慈祥的媽媽』這樣其實是相同的故事結構,但卻是不同寫法,沒有所謂侵犯之虞。

有人指陳九把刀創作概念來自德國卡夫卡作家的風格,這就對了,之前我說過了,法律是不保護『概念』,九把刀應該常看卡夫卡作家作品,因此風格很像他,該名高中生許多文學家都給予肯定的態度是『文字是個人創作,陳生用語言延伸概念,絕大部分都在論述自己的洞見,跟抄襲大不相同』

所以實質相似上,九把刀的語言是陳述語言的話題,而陳生的顛倒是陳述世界顛倒的話題,架構類似,但內容及敘明主題不同,何來實質相近?

再次強調,著作權法是「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因此,不管事情結果如何,評審還是一致認為陳生有創意。

 

倒是我對alfonsoko的文章覺得他對表達及概念的意義太瞭解,他舉例非常多,茲不贅述,只是讓我聯想到,許多設計家及創作家都好,都要爭什麼原創,為何,不換個角度看『人人皆是原創,除非對方是照單全收』,因為沒有人敢說自己的創作有加入其他人的元素不是嗎?

 

昨天跟一位手工設計家聊天,他說他第一次做謝卡套,他參考某本婚禮小物書籍的西式結婚證書產生靈感而創作,他說這沒有抄襲吧?當然沒有,想做一張謝卡套 ,沒看過謝卡套,妳怎麼做出謝卡套?況且妳還更厲害是看西式結婚證書做成謝卡套,只能說佩服。

 

懂了嗎?在婚禮小物中,有人覺得自己替自己的小物想一個名稱認為是很獨特,但是一句話、一個詞,法律很難認定其他人不會想到,如果在作家的世界,那麼每個作家每天都在告來告去不是嗎?若因此限定一個詞、一句話的限用,也是違反人類自由思考創作的常理。現今的婚禮小物市場,許多人對於瞭解違反著作權的定義很少,常常誤判、誤認他人抄襲或者不知道被抄襲。

 

尤其婚禮小物的創作比文學更難分,文學還有分妳是胡適的風格,妳是魯迅的風格,文學風格很多,而婚禮小物是一個創意抽象的行業,只能分別中式、日本、歐美風格,因此書籍就是那幾類,曾經看過一個花藝店,他在其網站說,他們有空到IKEA找點子,『到IKEA找點子』,那麼他們創作的衍生來源就是有從IKEA過來的,但他們會跟客人說『我幫妳做得作品,最早靈感來自IKEA的某種東西而產生』嗎?一定都說『這是我們獨家發明或點子....』難道不是嗎?這的確是他們心血結晶。

同一本婚禮小物的書給兩個人看,大家吸收的重點一定不同,就算看到喜歡的重點一樣,但所『表達』一定不同。因此我蠻不喜歡許多人明明參考許多作品而創作出自己的作品後,一旦有人用跟他一樣的素材或甚至風格相同卻展現不同手法,卻是無法包容對方的創意,甚至還強硬對方要寫出靈感來自於誰?這樣非常武斷。

難道自己的創意不是經過後天學習而來的嗎?畢竟人不可能『突然』會有製作金沙花本事,妳一定會去看別人怎麼做後,再去尋找新材料改變包裝變成自己的東西不是嗎?然後打著『獨家金沙花,與一般金紗不同材質』雖然做法相同,但表現風格不同,偏偏許多設計家確認為『做法一樣啊!只是材料部一樣有什麼好獨家』,那有誰想過?自己能用這種材料做出金沙花嗎?來表現不同金沙花風情嗎?這點沒人想過。

 

 

 

 

再舉一個例子,牡丹花布料目前最火紅了,甚至原創花布料的老師還出書,有人會將婚宴全部布置成牡丹花布,這不是獨創嗎?但是妳有看到花布料老師跳出來說妳的布置是因為我的花布料而產生的靈感,妳沒引用說我的牡丹花布的布置出自於xxx老師,如果真有人這樣說,這樣奇怪吧?那所有婚禮小物作家,都要將其靈感來源出處每次要向客人報告並在其作品寫清楚,好像不需要吧?

 

再舉一個例子,一位製作手工娃娃達人,他開班授課,門下學生桃李滿天下,而老師的作品風格是高雅典雅的娃娃,學生一開始一定會依照老師的教法去做,做出來一定和老師有幾分類似,然後學生出師了,將作品拿去賣,老師可以跳說出來『妳模仿我的風格』?風格不被保護,自己是什麼風格要自己走出來,尤其學生的風格剛開始一定會和老師雷同不是嗎?且老師也有老師不是嗎?因此,所有學成的學生,總有一點會做出自己的風格然後授課,這就是文化的發展延續。

 

因此,在著作權領域中,什麼該被保護,什麼是開放大家所通用的,是吾人所需明瞭的,而如同陳老師說的設計來自設計者各方面的努力、天資、生活經驗…經過設計者的內涵(功力)吸收後再創新成屬於自已風格與特色。而有實力的設計者,是在每一階段的創作的主題都能很棒的表現。並且是多變的,且往往會批判自已的創作能力的人。當然一成不變的不改變自己所看的書籍或其他人作品甚至只做1%改變這叫抄襲。

 

 

結語:

所有設計家及文學家都好,並不是天生下來就會做詞寫詩或做手工(除非天才),否則連九把刀他都有自己崇拜的書籍,他的文風也一定受過那些書籍的洗滌,因此人要不斷學習及進步,在審視他人創作來源前,也應審視自己的創作本原,也許殊途同歸,道佛本是同一家啊!

 

希望案例、法條、例子等等結合解說,有祝大家對著作權的瞭解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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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九把刀事件文章,最後選擇具有智慧財產權的文章供參考,(文章出處:alfonsoko 的部落格http://www.pala88.com/node/9292

 

抄襲事件最大的受益者,九把刀

九把刀能失去什麼? 九把刀得到了什麼?
這和之前的賴奕倫抄襲事件完全不同,上次是整段照抄,像吳淡如抄襲事件一樣。 

而這次陳漢寧絕對不算抄襲,沒有文字抄襲,也不存在概念抄襲這回事。

頂多有一部份算是臨摹,就像寫書法一樣,在還沒出師之前,
總是要看著王羲之柳公權的字帖來照著寫一樣,
學王羲之的字學的好,書法比賽也是可以得獎的,甚至能寫出自己的風格。
陳漢寧已經寫出自己的風格,連評審都說寫的比九把刀的還要好。

更何況一篇文學作品要完成,作者在腦海中一定有更多文學作家的元素存在,
任何一個作家都一樣,事件中引起爭議的[語言]和[顛倒]兩篇文章,不過是典型的後解構形式文學,有名的大師卡夫卡擅長這種體裁,影響後人甚鉅。

從文章中可看出陳漢寧一定有參考九把刀的創作來完成這篇作品,
但陳漢寧也有參考其他作家的作品,而且參考的作家很多比九把刀更有名,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陳漢寧用白話文體寫成這文章,所以參考了胡適的作品。
需要再舉更多例子嗎?

武俠文學大師金庸和古龍,有那麼多概念相似,是誰抄誰?
黃易呢?倪匡呢? 隨便舉幾個作家,作品概念一定會有相似之處。
需要再舉更多例子嗎??

導演吳宇森,程小東,喬治魯卡斯,史蒂芬史匹柏,周星馳,影響了多少人,
後來有數不完的影片有加入他們的經典元素,這算抄襲嗎?
需要再舉更多例子嗎???

看完電影 [彗星撞地球] 後再看 [世界末日] 會不會覺得這兩部片劇情很像?
會不會覺得鋪陳很像? 會不會連後面的劇情怎麼演都知道了? 
兩部片的片商或導演或編劇有說對方抄襲嗎?會說對方有道德瑕疵嗎?
如果我願意,這種"抄襲"我可以卯起來舉一堆例子。

陳漢寧也許做錯了一件事,他沒有承認他有參考九把刀的小說,或是受到他的影響,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法律上陳漢寧沒有抄襲,於是用道德瑕疵來檢視,
那這種標準要不要放大到我上述舉的例子裡面? 要不要用這種標準來檢視九把刀的小說?

一篇作品要完成,已經吸收到目前為止各作家各概念各體裁各風格等等的菁華。

難道九把刀的每一篇作品都是原創嗎?
難道九把刀的創作沒有加入任何其他的元素嗎?
九把刀自己忘了嗎?
他的作品就是以能夠完美融入各種小說電玩漫畫動畫或電影的元素而聞名。
金石堂《出版情報》記者蘇惠昭用一個公式演繹九把刀:
「社會學+漫畫+武俠小說+周星馳+杜琪峰+X+Y=九把刀」
而這次他竟無法容忍別人的作品融入九把刀元素?
九把刀的所有作品概念都已經不是原創了,竟然質疑別人抄襲他?

九把刀憑什麼說陳漢寧抄襲他的文章?
或者應該這樣問:九把刀為什麼要說陳漢寧抄襲他的文章?

問對問題答案自然就出來!

九把刀自己當然不會說為什麼。
不過上次賴奕倫抄襲事件中,
九把刀在自己的部落格說:如果只有抄這個,我會當作是對我致敬的一種方式。

以他上次的標準,他可以接受一小段的抄襲的,
這次連抄都不算,他自己頂多認為是"涉嫌"
我認為該篇小說涉嫌了抄襲、或進行有重大道德瑕疵的改寫------我生平第一篇小說「語言」。
九把刀卻不把陳漢寧這次的創作當作是對他致敬的一種方式了。
還要陳漢寧把文章放上網路由網友評論,還要評審委員重新招開會議,
還要幹譙蘋果亂報,還要寫一堆文抒發情緒....然後搜尋引擎一堆九把刀。
連我這只聽過九把刀三個字的人也卯起來讀九把刀,卯起來搜尋九把刀,
他幹嘛做這麼多? 幹嘛搞得這麼忙?

這是一個公式,九把刀質疑陳漢寧的那一刻起,這公式的結果就已經算出來了。
如果當初他回答:我想你是對我致敬吧!
這事件就會馬上結束,而馬上結束顯然不是九把刀要的,他選擇了要有另外的結果。
九把刀啟動的是:你做了什麼你自己很清楚。
朱學恆跳進來力挺九把刀的結果,就是放大這公式的威力。

九把刀說: 我從大三開始,念到研究所四年級,都是念就學貸款,現在還有三十多萬沒有付清,月扣。
是,這兩年比起先前長達五年的「賣得非常爛」我的確大有成長,但我今年才將家裏的陳年舊債還清。陳年舊債,不是房貸,房貸很好,大家都願意揹,我說的是負債。而現在還有三百多萬房貸,也有車貸,但我高興繼續付下去。

結果證明,九把刀在這事件中不是受害者,他沒有任何的損害,
反而他是這事件最大的受益者,甚至他還是事件中唯一會有商業利益的人
越多人討論九把刀,越多人搜尋關鍵字九把刀,越多人就會看九把刀的文章,
九把刀知名度越來越高,越多人就會買九把刀的書。

從事件開始至今,我搜尋了超過二十次九把刀,關於九把刀的文章我看了超過五十篇,
我相信有一大票網友跟我一樣,我也把九把刀的小說列入書單,下次上博客來時再一起買,
我相信也有很多本來不認識九把刀的人,因為這事件買了九把刀的書來看。

九把刀,衷心的祝福你早日還清房貸。

陳漢寧什麼都得不到,最多他得到一個被鬥臭的佳作獎,儘管是評審/專業作家認定沒有抄襲而頒發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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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本文前須知:

本系列著作權系列是我幫一些手創設計家回答的一些問題而有感寫出的文章,並寫出所看所聞的感覺,用法律觀點來敘述一些觀念,並無指引或影射任何人(除了一位特定廠商兼賣家除外,如果您看到一系列文章請好自為之),因此閱讀本系列文章,無須望文生義,斷章取義喔!畢竟是一種觀念分享。

 

接續序一

 

 

在目前婚禮小物的市場,似乎常常遇到這個問題,先以MINA所設計的夢幻球為例,整個製作出來的方式是獨特的,MINA一位同行也製作類似款式,但從外觀甚至取名及內部裝飾完全是獨立創作,MINA是無法主張任何權利,然對於某位材料商其製作方式完全一樣,取名甚至一樣,名字和製作皆同,足以侵害MINA的創作之嫌。

 

再以之前扭蛋事件為例,有人說MINA的靈感來自誰誰,怎麼可以販賣?經過客人及其他同業觀看MINA所有扭蛋成品與曾做過扭蛋的創作者相較,完全製作方式及呈現風格『完全不同』,因此依照智慧財產法的觀念,MINA和其他人作品皆是獨立並受到保護的作品。因此拿大家都知道的扭蛋當原料去製作完全不同的商品,皆是獨立創作,反之,所製造商品讓消費者無法分辨其外觀時,就是有仿冒之嫌。

 

 

 

 

另回答台中S同行,這篇略述,之前您說賣場有人商品說明的編排跟你一樣,依據『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依照您賣場說明:他只是援用妳的表格,但妳說該表格是你朋友畫的,依照外觀而言,這樣表格並無『顯著性』『原創性』,人人皆可想的到,如上所述,妳無法限制他人思想,因此法律會規定『表格不受保護』,例如,MINA目前天使之翼喜糖籃的用詞兩年前自己想出來,但是目前很多人用,一個名詞是無法被保護的,除非對方結合這名詞及仿製品混淆商品,否則還是大家可用的,因此文字寫一句或一個詞甚至表格或及表格編排都無法受到保護,如果今天你的商品與文字敘述一起被仿用(前提商品必須仿的跟你雷同有混淆視聽之虞,若跟你不同的商品取名一樣就不適用)那足以證明他是仿冒你。大概講這樣,

之後我會詳說文字著作權喔~

 

妳說的沒錯,目前所有婚禮小物家都看一堆日籍的書及美國的書,甚至出國看其他人創作而讓自己有靈感而創作新作品,但是這些都是獨立創作喔!

除非他複製該書籍的商品將其完全呈現出來,這是重製行為,需要著作權人同意,

 

但依照目前有實力的婚禮小物手工同業,都是自行發展出來,但唯一會遇到的問題,如妳說的有人想法會跟你一樣做出來也很像,此時就看材料、風格、製作方式是整體看而非單一來看,若妳說材料跟你用一樣,那全部的人都會變被告了,因此要看整體所呈現的效果。

 

 

結論是:無論妳看哪些書或其他國外作品或誰的作品,將各種材料組合成新的作品就是會被保護,因為這個作品是妳將這些資訊整合變成自己的東西。否則,每個手工家是否都要註明他看過哪些書?他的創作靈感是看過哪些展覽?甚至妳可能去拜師求藝學畫畫,妳的畫作風格一定跟你的老師很像,難道也要寫上本作品是源自於XXX老師,依照智慧財產權的解釋,這樣的作法是無限上綱,循環論證法,老師的老師該不該寫出來呢?因此只要能證明自己做出來的跟老師或其他人不同就是『獨立作品』喔!

 

只是,目前我也沒見到哪些人會承認自己看過哪些書而產生靈感創作某一個獨立作品(這是設計家對自己的自信,但也很主觀的自己無法容納別人的自信),倒是這些參考許多書籍或去拜師學藝的設計家,最後會流於雖『自認』自己的作品是獨特(其實真的獨特),但卻容不下其他人跟他看過同樣的書或其他外國作品而產生類似的靈感所創作的作品,反而指摘其他人模仿她的靈感或創意,殊不知自己也是學別人,除非對方模仿的情況是九成以上相似,可以合理懷疑對方模仿。

再者依照法律對『概念性』的靈感、點子、創意識不保護的,若要保護,會發生下面狀況:

A最先使用緞布布料及水鑽、緞帶製作主桌桌套,目前沒人這樣做,因此他率先做出來,不料B也製作相關作品,只是他用刺繡布料的刺繡方式表達再搭配水鑽,兩者風格不同,A總不能禁止B做類似桌套的作品吧~或指摘B模仿,畢竟做『桌套』人人可做,這種點子雖然A先想到,不代表B想不到,應該將重點放在,B呈現出來的桌套是否跟A表達一樣?若B所有東西甚至款式跟A一樣,那就是侵害A著作了。

 

前一陣MINA買一本日本婚禮小物的書,竟然發現裡面有三輪車造型,哈!當初還以為自己最先使用!想不到日本那個地方也有人想到這樣做,依照時間,MINA是先製作,MINA可以去跟該作者說抄襲模仿?答案:不行,因為兩者呈現出不同風格,如果有設計理念的人都明白『這個世界設計師不是只有一個人,很多人的想法及風格會和妳類似,甚至靈感出自同一,但是表達出來的形式絕對不一樣』(因此表達是法律要保護的)這是一個有設計感的設計家應該要有的觀念。

 

 

因此從以前到現在,其實MINA的設計也有人學他做,甚至有人做的比她好,但是她們都是獨立創作,目前MINA的設計,網拍只有一個是真正抄襲賣家,他不但模仿MINA也模仿許多人。其他和MINA一樣是做小物的,可是真材實料的好功夫。所以如果有人跟你使用相同素材或靈感做出不同感覺的作品,甚至比妳好,這更是獨立創作,自己應該加緊進步才是,而非誤以為這是模仿或嫉妒心作祟,畢竟思想自由,難道自己保證自己的想法不穢語他人重疊嗎?

 

因此,一個優秀的設計師要有設計概念外還要略知一些法律才能知道哪些權利是可以主張,哪些權利是不可以主張,更應該明瞭這個世界是寬廣的妳看到的、妳想到的不代表一定是妳的。如同台中S同行發生過自認自己的作品最先製作,想不到誤會另一位賣家模仿,好在他有跟我討論,他也自己去找答案,竟發現對方比她早製作該款商品,她跟我表示他相信世界上有作品雷同甚至一樣的情況,因為她遇到了!

(有機會談談格友曾給我九把刀的文章,這個也是智慧財產權)所以,之前有人覺得我在MINA的商品上用『獨創』名詞太武斷,事實上,不管是廣告詞也好,行銷用詞也罷,法律上針對MINA的獨立作品是可受保護,從接觸及實質相似度的法律概念,MINA作品都是經過自己的想法而完成,不能因為素材相同甚至製作概念相同(例如A先將扭蛋做新郎新娘,就不准別人用扭蛋及使用新郎新娘的設計概念,甚至說這是自己的創作,使用前要他人說創意來自A),就不能使用獨創名詞,素材人人都可用,以新郎新娘為主題人人皆可做,重點是『表達出來的形式是否相同』,這點觀念是許多設計家要瞭解,避免誤會他人或者徒增不必要困擾。

 

 

 

再回答台北C同行,您說妳的婚卡裡面的祝賀詞被人使用,妳說那個詞是妳想的,對方除了字型有變外,排版方式跟你一樣,我的回答是無法成立侵權。WHY?如上所述著作權第9條規定,一個詞一個單純排版是沒任何創作甚至說創作力極低,除非,您用商標綁住妳的商品,但是也只能保護該商品及該商品名稱,其內容用詞及排序無法被保護。(這些概念如上面回答,您再好好研究,有問題在MSN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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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著作權案例彙編--美術著作篇

 

       2.觀念和表達的區分,在美國法上經由案例累積而發展出一些具體的判斷標準

那麼如何去區分觀念與表達,然後再判斷著作侵害時,兩個著作間有沒有構成實質近似,就是判斷具

有個案有沒有侵害著作權的一個重要的基礎。我國法院在實務上雖然也承認這個區別的概念,常常會在決中引用這一段話:「著作權法所保護者乃觀念、構想等之表達方式,非觀念構想之本身,著作如係出於著作人獨立創作之結果,其間並無抄襲之情事,縱或有雷同或相似,各人就其著作均享有著作權。」但是這也只是很抽象的說明而已,在具體個案的適用上是有困難的,所以我們不得不尋求一些比較法上行之有年的法理,來區別觀念和表達。

美國法的相關論述都是用「idea」與「expression」來作為兩個對照的用語。而觀念與表達的區分理論與基準,是從美國法上1879年著名的Baker v. Selden案開始發源,以後的判決也不斷地加以引用,再加上法官、學者的闡釋,於是逐漸形成一系列可以在實務上運作的法則,例如減除測試法、抽象測試法、

模式測試法、整體概念及感覺測試法等等,甚至在電腦程式的領域裡,還有更精細、更專門的區別標準,不過在判斷一般著作構想與表達如何區別的時候,仍然以「抽象測試法」為最受美國實務與學界所接受的主要方法。簡單來說,抽象測試法就是把系爭事件逐一抽離,隨著抽離事件的增加,會產生漸趨抽象性或普遍性的「模式」,這種模式是可以適用於任何其他的作品的,當超過一定的界限後

,這種普遍性或抽象性的表現就屬於公共財產,並不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範圍。例如,在一部愛情小說裡,「甲喜歡乙,乙卻喜歡丙」;或是「甲乙兩人原本互相看不順眼,卻因緣際會而相知進而愛」,這都是一種具有普遍性的「模式」,是任何一部小說都可能、也可以使用到這種最粗略的架構,也不會因為有某作家使用了這個普遍性的模式去寫作後,別人用相同的模式就會侵害他的著作權。另外我們還要注意的是,在使用這種方法來比對兩個作品時,所篩選比較的模式或特徵,還要達到合理的細微層次,再判斷其共同模式是否具有普遍性,這樣才能決定是否構成表達的侵害。還有呢,如果兩個作品間雖然只有少量無足輕重的細節相同,雖然這些相同的地方已經特殊到可以看得出這是抄襲的結果,但是過於少量的複製恐怕仍然不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標的,必須有相當數量的模式或較有意義的段落相同,才會構成表達的侵害。至於一些無法加以解構的著作,例如美術著作、圖形著作、多媒體著作等,則通常用「整體觀念及感覺測試法」加以判斷,就是說把兩個著作拿來,整體性地加以觀察後所得到的觀感,或著作所給人的意境,都是屬於表達的範圍,不過我們還是可以運用抽象測試法的精神,來處理美術著作在觀念和表達上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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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行的蔣友柏,日前,針對外國設計師開砲,認為他們都是大便。在最新一期的「DFUN設計風尚誌」雜誌中,蔣友柏批「外國設計師對我來說都是塞」。

蔣友柏開設橙果設計公司,在台灣與海外都享有高知名度,他在專訪時卻透露,與國外設計師合作看法不同,他說:「外國設計師對我來說都是『塞』,為什麼?因為他們一直覺得台灣的設計都很爛。」蔣友柏回憶,當初橙果設計SWATCH時,「他們設計總監說我們設計得跟大便一樣,我看它的設計,我也覺得跟大便一樣。」


說話快人快語,蔣友柏毫不擔心如此會得罪人,他說:「很多朋友也說我是個『塞』!」


前陣子橙果設計的好神公仔,遭嶺東科技大學的學生指為抄襲,對此他首度打破沉默回應,認為是台灣教育出了問題,「常有人會說我先想到、我先這樣,但其實做設計的人都知道這是個無解的困境,你沒有辦法證明我抄襲你,我也沒有辦法證明我沒有抄襲你。」


他認為,現在很多老師都鼓勵學生去「發聲」,藉此炒作,「如果他們是想藉此得到別人的注意,我可以理解,但我覺得這對設計界是很嚴重的傷害。」


蔣友柏接二連三的大膽直言,已經引起外界側目,但蔣友柏敢作敢當,他表示,只要是他說的他都認,而且可以直接寫出來,昨天記者再與蔣友柏聯絡,可能在風頭上,他表示一切交給公司發言。針對最近蔣友柏對連戰等言論,橙果表示,這些都屬於蔣友柏個人決定,但只要他講的,他會認。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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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寫著作權文章了,這是這一兩個月跟幾位網友討論的一些手工藝品的保護一些看法,我將自己回答他們的概念,再參酌一些法院判例及文章、智產局的文章跟大家分享,畢竟這個領域是許多設計人最搞不懂的,MINA也不懂,而身為法律人,也有鑒這幾天又幾位同行跟我說他們的遭遇及看到其他同行的遭遇,因此原本7月要動工的文章先以這個案例來做引導,增加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因為許多人觀念有些錯誤甚至保護客體也錯誤,特來分享。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所指「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著作權的解釋如下

著作權的意義:
在人類社會裡,文明的發展與延續,必須藉由許多人的發明、創作才能完成。精神方面的創作,尤其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領域的作品更是文明資產的一部分,我們稱他們為著作,為了保障這些著作創作者的權益,由國家制定法律予以保護,法律所規定的這些權利,就叫做著作權。

本案例,非常有趣,依照著作權法第10條之1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由上可知著作權法保護者乃觀念、構想之表達方式,而非觀念、構想之本身,這樣說一定很模糊,我白話一點,蔣友柏及領東大學學生依照著作權法的概念是他們皆是拿眾所皆知的神明去做公仔,這個構想(簡單說點子,構想就是點子就是創意)是大家都可想的,法律不能限制人民只准A才能想這個點子,世界上的人百百種,難保沒人點子跟你雷同甚至相似,且也沒說什麼靈感是被保護的,靈感是思想的一種,沒道理肯定說自己的靈感和其他人不會重疊?

因此依照智慧財產局所著『著作權案例彙編--美術著作篇』以下擷取相關文字供參考:

為什麼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保護「觀念」呢?從我國法院常引用的一段話,可以看出來:因為「著作權法所保護者為著作之原創性,如著作人在參考他人之著作後,本於自己獨立之思維、智巧、匠技而推陳出新創造出另一獨立創作,該作仍不失為原創性,並不因其曾經受他人創作之影響而有差異,否則不僅拘束創作人之思維、構想,亦將嚴重影響文藝美術之發展。」我們知道人類社會中,生活莫不深受文化、環境等種種因素的影響,所以還沒有表達出來的觀念固然不受保護,一旦把觀念表達出來以後,受保護的也是「表達」的這一部份,所蘊含的創意或妙點子,仍然可以被其他人所參考、使用,以此再創作出其他的作品,這樣文化才能累積、豐富,而不會變成被少數人所壟斷,造成社會文明很難有進步的空間。

 

從蔣友柏與嶺東大學學生的作品,他們的『表達』各有特色(相關圖片請看http://dasni.blogspot.com/2007/12/blog-post_28.html)雖然相似度高,但是各有特色,顯然有不同的表現,

整個問題爭點不在於使用神像(以一般婚禮小物同行一定誤以為,我先使用觀音他看到後才學我,這個是錯的觀念,觀音也好或者由工廠製作出來材料也罷,人人皆可用,無智產之保護)而是製作出來的形象、外觀、感覺。

 

假設蔣友柏製作出來跟領東大學學生一模一樣,這時候就要看誰先發表該著作,雖說著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但是這點很難舉證,因此在你著作過程中,一定有證人、或著作軌跡當輔證,否則會成為蔣友柏說的『常有人會說我先想到、我先這樣,但其實做設計的人都知道這是個無解的困境,你沒有辦法證明我抄襲你,我也沒有辦法證明我沒有抄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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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來和MINA接洽的吳小姐,她去年11月就跟MINA接洽囉!


很特別的畢業熊金莎花籃吧!


裡面的字句是吳小姐替畢業生設計的


每隻熊都有繡上學生名字喔~




毛巾蛋糕裡面的小卡片是MINA特別設計給畢業生的




這世上星期利菁主持的鑽石夜總會,他們畢業表演之一的一幕


吳小姐是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民俗技藝學系家長後援會會長

她每年都會替學生訂作畢業禮物

從去年她找上MINA跟MINA研究設計畢業禮物

她非常用心,難怪今天開車將所有的畢業禮物送到學校

你們很難想像她們很開心,一直稱讚MINA的東西很可愛

我跟她們說會將他們的圖片放在部落格

讓大家知道是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民俗技藝學系

那天台視播出他們的超高水準表演

讓現場來賓為之動容~~非常了不起

也讓我看到吳小姐為這群孩子的付出感到窩心

今天MINA和我特別去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將這些可愛又有愛心的畢業禮送去

我相信明後兩天他們的表演一定非常成功

這些禮物將是他們最大的犒賞

我想跟你們說,吳會長真的對你們很好

希望你們全心全力演出這場畢業公演喔~

加油

下面是他們民俗技藝學系的網址

http://www.tcpa.edu.tw/onweb.jsp?webno=3333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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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帶MINA去買東西

經過十字路口有一群慈濟人在募款,MINA叫我停車說她要捐款

那位慈濟的媽媽說:妳懷孕了喔!希望妳的小孩好福氣喔~謝謝你的捐款

MINA說她只捐給慈濟,因為我們都是看慈濟的電視加上他們的善行我們比較能認同

 

MINA說前幾天我在加班時,她看到下面的新聞她一直哭

我也覺得很感動,

天地之間親情可貴甚於一切,甚至在危難時刻,從這位母親身上可看到人之天性

我想這位倖存的嬰兒,長大後一定會記住曾經有一位深深愛他的人

希望他真的好好活下來,不枉母親當時為了保護他

讓我想到許多青少年吸毒甚至不愛惜生命,真的無法體會『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每每因為工作看到許多青少年因為吸毒而被移送甚至不乏名校的大學生,讓我覺得這群孩子是怎麼了?

希望青少年好珍惜生命,看到四川母愛的媽媽,應該要更珍惜自己的生命

妳(你)的生命不是妳自己的而是父母給妳的,要珍惜他啊!

 

昨天廣播說台灣是全世界捐助四川震災最多是40億

臺灣人好有愛心,真的謝謝臺灣這群有愛心的人

救人不分國籍及界線,雖然許多大陸企業家無法投身公益

但是臺灣的企業家及人民們真的很有愛心

哈~MINA昨天還要我家的小公主要乖乖的,媽咪會趕快趕工

這幾天MINA胎動次數更多,身體容易不舒服

因此,休息時間更多了,希望6、7月的新人能體諒喔~

10月下旬後的新人可以盡早預約~避免無法趕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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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川縣的一處廢墟,搶救人員也發現一位偉大的母親:她以雙膝跪地,弓背,整個上身向前匍匐,雙手扶地以支撐身體,就像是古人行禮一般,但身軀已被壓得變形,早已氣絕身亡。

當搜救隊員小心翼翼地把她周圍的砂石清開,發現她的身體下果然躺她的孩子,約莫三、四個月大,因為媽媽的身體幫她擋住坍牆,她竟然毫髮無傷,被抱出來的時候,還安靜睡。

遺言囑「記住我愛你

  隨行的醫生替女嬰解開被子做檢查,發現有一部手機塞在被子裏,醫生下意識地看了一下手機的屏幕,發現上面有一條已寫好的簡訊:「親愛的寶貝,如果妳能活,一定要記住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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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無法忍受

從今年一月到現在不是新人寄過來的信我沒收到

否則就是我寄過去的信沒收到

最糟糕的是

收到的信還是亂碼,天啊~~是怎樣啦!

有時後新人還說我們沒回信

好家在我有寄件備份可以供證據我有回信

只是奇摩老大啊~可以改善嗎?

還有你的交易留言版根本沒用

客人留言系統無法自動回信到我信箱,我無法得知客人是否留言

總之,您的信件系統害苦好多人啊~

 

希望新人若要確認資料是否收到,如果急件,請用電話聯絡最快或來簡訊

否則您們可要多寄幾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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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李連杰接受專訪(我也不知道哪一台什麼節目,當時亂轉)

因為是看到中間片段,我只看到李連杰說了一些話,

我整理略述:

我不在乎媒體或其他人對我的批評、讚美,有些人被批評就會出來澄清自己,但是這樣的澄清未必會讓批評你的人不再批評,你也會因為別人的讚美而高興,別人的批評而難過,這樣你變成別人的筆下(言語)的被奴役者,因為你的心情隨對方起伏。

因此他覺得人生要活的快樂,只要自己認同自己、相信自己就好了

讓我想到曾經記得一句話

是非審之於己,毀譽聽之於人,得失安之於數(出自春秋戰國-介之推)

這句話我用自己的想法略述

是非審之於己---在這個世界上所有是是非非並非端看他人怎麼說,而是自己如何去判斷,今天有人批評你、抹黑你,你只要冷靜判斷,並問自己的良心即可,否則隨著眾人的口語,自己的心情勢必受影響。

毀譽聽之於人-----別人批評、讚美你並非自己可以掌握,人們要怎麼評論你這個人是你無法能去阻止或加以干涉,因此你只能客觀去看待每個批評、讚美,至於事實如何還是自己知道而已,若要出面解釋只會越描越黑或者讓自己情緒陷入負面思考,因此自己只要瞭解自己即可。

得失安之於數----這個世界上許多事情計畫趕不上變化,得失是常有的事情,因此要學習面對人生的不確定因素,因為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可能有好與壞的結果,甚至也有毀譽參半的事情出現,因此要面對的是如何解決這些突變狀況,而非去計較得失之間的結果,因為我們必須知道人生是充滿不確定的,不可能每件事都按著自己的計畫做而實現的,人生充滿變數的,因此謙卑、學習才是人生要做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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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格友的關係而進一步認識了Charlotte和betty

她們兩位非常厲害各有特色,Charlotte是手繪專家,betty是設計日本系的結婚證書

想不到,因緣際會認識她們,

讓我瞭解同行間還是有很多人互相欣賞對方的作品

畢竟,大家的格調及作品風格是不同的,可以容易分辨這是何人作品

而非只是一昧嫉妒而打擊、抹黑同行

這次的無論信件或電話對話

解開了許多疑惑,讓我瞭解到在創作市場上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領域及獨特風格及創作甚至自己的市場----劃分很清楚

只有少部分非真正創作的賣家存在市場而破壞這些獨創的設計者的設計空間

(也許您在看,請您收手,您模仿太多太多人的作品,前幾天又從別人口中得知您模仿的她的作品,妳做好材料商的本分就好,何必去侵害這些創意者的智慧財產權呢?畢竟以廠商身份來製作婚禮小物,您只是抄襲並稍微修改他人作品販售,對於毫無設計概念及藝術家風格的妳,這樣對那些創意、設計家很不公平的)(你是批發商,一對熊的價格比我們這些賣家便宜非常多,因為我的量沒那麼多,但我知道行情,你左手賣給這些辛苦的手工家,右手模仿他們的商品壓低出售獲取暴利,你覺得合理嗎?)

或許我犀利的文字有人對號入座而不悅,但我只針對佯稱手創家的人及抹黑MINA的人

若皆非兩者之人,請見諒,因為我已經表明過『我非常重視、尊重你們的創作』

無論哪種素材何人先用,只要做出來是不一樣,皆是獨創不是嗎?

不要再以因為銷售成績比他人差而產生嫉妒來誹謗、抹黑他人

真正手工設計的創作者不多了,是否需要團結一點呢?

如果妳的創意反被這些材料商或非真正的手工家剽竊(一模一樣或只少了幾樣素材來模糊你的原創)

妳不會生氣嗎?

還是妳只是在意『為什麼用同樣素材做出不同的風格來販賣,她的成績比我好,我的成績很差』然後反而惱羞成怒指摘對方使用跟你同樣素材,原因是:我先引進的。但是有想過嗎?兩者皆用大腦想過而製作的成品風格不同啊!反而跟那些沒經過思考卻拷貝你的創意毫無自己風格可言而是各家風格,這種人才是您們要抵制注意的啊!

銷售成績是看客人的選擇權及決定權,並非我啊!

大家應該將重點放在這類材料商身上,左手賣材料給妳,右手模仿你的商品以低於你的價格來販售與妳相同或類似商品。

有人說我訂的價格低,我再怎麼低,也沒那些材料商低啊,畢竟我們拿的價錢一定差不多

只是我願意賺少一點。而那些不肖廠商什麼都想賺,拿的材料成本當然比妳我低而且很多,做的成品跟你我雷同

這樣誰是獲利者及破壞市場機制是非常明顯的。

因此大家要多多注意喔!各位同行要團結起來........................

多了兩個非常有才華的朋友粉高興

這樣的喜悅外人無法瞭解

倒是讓Charlotte知道我好正義及個性急的個性真不好意思

MINA也是斯條慢理的

我想所有藝術家或創作家都是生活步調很慢吧?

而我永遠活在忙碌、快步調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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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行:

你們覺得我該公布這位獲取暴利的不肖廠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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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多年,許多當事人,可以將黑的說成白的,證據在眼前還睜眼說瞎話..............

當事人每每說的口沫橫飛,殊不知,我們早就知道他的犯行..................

這樣的戲碼,每天上演,我應該習慣了

反正指鹿為馬、指黑為白........人性真的本惡嗎?

網拍有位成功經營者去年前年在媒體大紅,想不到他的店開在我家附近

他的爆紅卻是讓許多同行圍剿,但也闖出他的生機,現在他可以一年收入1000萬以上(他超極強,非常成功)

仔細想想人家成功沒有偶然的,

想想MINA,每天極少上網的她,只是整天在製作自己或與客人討論出來的作品

偏偏這一陣子的媒體採訪,也引起其他人用了一些很沒格調的作法、手段

我偏偏花了兩個晚上搜尋

將所有婚禮小物的賣家甚至部分也自稱自己討厭用『獨家』『獨創』等等字眼的賣家

還不都是在自己的商品寫上諸如此類字眼甚至也寫的更廣告詞,呵~~矛盾的是卻將自己經營失敗或賣點比他人差而去歸咎別人的用詞甚至誹謗或抹黑。

這些字眼從以前多少人用過了.............別說婚禮小物賣場,拍賣其他領域的賣家也這樣寫

從來沒批判任何人說『誰誰誰竟然敢寫獨創、獨家、自創、獨特』

因為這些字眼只是『廣告詞』~~對我沒意義、對我來說是行銷用詞

也有人寫啦『我的布從XX國家進口,絕對不是大陸』(如果是我寫的,一定有人對號入座說:你在批評我的布)

也有人寫啦『我的材料是選用高級的XXX,絕非像其他人用大陸』(如果我寫的,一定有人對號入座說:你在針對我)

哈!我曾說過消費者買東西有他的判斷力不是嗎?

如果不准他人使用獨創、獨家、自創、獨特等等類似字眼,那自己不是也這樣用嗎?

但我看到的有人將幾朵玫瑰花黏一起做成簽名筆,一堆人做......但自己也是說獨家

如果要說清楚是誰先用玫瑰花很難,去爭這些字眼有意義嗎?這也是獨家啊!

我只有不爽唯一一位就是曾經是我的廠商現在變成賣家,他的產品全部盜考我及其他幾位賣家的,毫無創意(此人,所有同行要小心)

其他人的創作,我都予以尊重,各有風格都是獨創

甚至有人也對自己非常自信,介紹自己作的婚禮小物比別人優(這一點若由我寫出來,有人會說這麼臭屁)

這些形容詞、廣告詞只是一個包裝,目前為止我沒看過哪個賣家沒用這類的詞句包裝自己

設計家和藝術家的性格是相當

每每設計的作品都『自認』只有我想得出來這樣做,所以都會覺得自己的最美最獨創,這點普遍存在

每個設計家的心中。但真的如此嗎?你想的到,別人想不到?曾經新郎新娘扭蛋做出後,一位曾是婚禮小物手作家說:『我也想作這款,想不到你先做了...慢了一步』,其實就算她接著推出,我相信他風格和MINA不一樣。

目前只有一位我覺得她夠格說她自己是獨創,這不是形容及廣告詞了,而是她有資格--------------------她親筆繪圖製作手工書,這個不是一般人能模仿就模仿的。反而其他人做的手工書或證書只能說有特色罷了,無法與這位相比擬。就算那些人號稱自己獨創或怎樣...,我也只認為是行銷廣告詞罷了!

偏偏,曾經MINA應客人要求作一個牡丹花版的作品,他自己想說應該沒人用這塊布,等她做品出來,沒多久就發現也有人用這種花色的布來作,但我也不覺的對方模仿,因為成現出來的風格和MINA不相同。

有人會說為媒體會找上?我怎知道...........如同我非常欣賞的那位手作家,她也曾被採訪,

但是人性即是如此,

沒有利益衝突下.....................都會欣賞他人作品

有利益衝突下.......................只會批判他人作品

誰?反省過自己?

前面說的網路成功的經營者他之前被採訪的次數多達12次喔!然到他花錢嗎?那是他受到認同............

我發現一些賣家非常瞭解自己的優點,她某部分商品銷售量很好,她專攻這一部份

這是每個人各有領域啊!

但不能因為藝術家性格使然

自認自己最好,而覺得別人為何能成名就開始滴咕

這樣很負面,

如同我說的那個廠商賣家,他雖然拷貝MINA及其他人作品,他生意好嗎?還好啊

其實不影響MINA的銷售,但我就是不爽(商品的創作我都有人證,因為都是客人和MINA的心血)

除此之外,

我看到很多人用同樣材料甚至布料做出不同風格的小物、籃子

講真的,款式沒差多少.......只差在細緻度

譬如一個小熊喜糖籃

它的位置只能放在籃底或兩側或上面

這樣的作法比比皆是

唯一改變的就是選用不同的熊,甚至像MINA一樣親自作熊禮服

讓整個籃子效果不同

因此大家看法不同,作法不同,放的位置就算相同,但風格也不同

因此誰寫說她最獨特、獨家,那又如何?

別否認自己有藝術家性格,我之前也常這樣說MINA

就是對自己的作品有信心才寫這類字眼

這是許多手工家的自信

否則有些手工家也會在賣場寫下她自己多麼嘔心瀝血自認絕對市場最獨特等等言詞

但不盡然,這世界上還是會有和你有相同『感覺』的作家也會做類似風格的作品

但還是獨特啊~~因為你不是照單拷貝,而是透過自己的思想及美感注入這個作品

因此每個作品背後有他的靈感

所以我還是得代替MINA感謝新人的意見給她源源不絕靈感

才有今天

手工家永遠要求進步的,世界頂尖的人多的是,比不完,做好自己最重要

學習欣賞、包容應該所有藝術家性格人皆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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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非常糊塗,沒帶手機出門,導致許多客人來電,卻影響MINA的工作進度

真是抱歉!

今天開心的是訂作的三輪車到貨了,之前MINA在一家雜貨店買的才四輛,原本是不會有貨(商家說是斷貨品)

因此,當MINA替一家婚顧公司以這個材料做設計完成後準備要交貨時,因為蘋果要採訪而延後,想不到,隔天卻有一對新人來我家看了之後將現貨買走,我和MINA決定找工廠製造製作三輪車

因此找到一家工廠,目前MINA已經設計許多樣本請對方打樣,今天他先給我們三輪車

所以三輪車的作品即將問世了~~因為太多人來信或電話詢問,當初沒想到大家會喜歡

這款可以在網拍販售喔~~

 

下面就是太多人詢問的結婚證書套組了,很多人想看全部畫面,今天給大家看看喔!

但先說明:法國風的結婚證書套組非常抱歉了,這款我們沒想到名稱,且目前不會放網拍出售

為何?因為這是我曾說過的這是ROSA  ROSSA婚卡公司陳小姐

在2月初和MINA討論出來設計的風格及款式、色系,

因為陳小姐喜歡簡單但又高雅設計,她請MINA挑選象牙白的布料(想不到比一般鍛布貴好多,這是貝殼緞)

於是過年時,MINA設計出這一款『未取名』的法國式結婚證書套組

在二月中旬交貨,ROSA  ROSSA婚卡公司陳小姐非常喜歡,想不到蘋果日報3月4日要來採訪

為了要給記者看網拍沒有的作品,當天也商請ROSA  ROSSA婚卡公司陳小姐前來,並攜帶一些為她量身訂作的作品,因此這個作品才會上報!否則只能在ROSA  ROSSA婚卡公司看到喔!

因為是她的獨家訂作,人家也要做生意,因此,未來六個月內MINA不會網拍販賣,當3月22日蘋果刊

登後有太多人詢問,我不得替MINA推掉單子,但是有三位願意重新製作類似款的朋友,感謝你們的信任喔!MINA不會讓你們失望的啦!

至於還有人問可否放相片或謝卡的,由於MINA目前忙著訂單及開店無法再設計了

過一陣子會推出的,請期待~~抱歉喔!

下面是2月13日給ROSA  ROSSA婚卡公司的獨家設計喔!一整個系列,3月4日當天採訪時,現場的人無不驚嘆!(絕對獨家創作結合客人的巧思喔!請勿模仿因為版權給了ROSA  ROSSA婚卡公司




 


本款二月中旬熱滾滾交到陳小姐手上,3月4日蘋果採訪時也非常欣賞這款便給她特寫,這款借用蘋果的照片,因為她拍的比MINA好,整個設計完全符合陳小姐的需求喔!水鑽扣+羽毛+白蕾絲及水鑽非常特別ㄟ~連我都喜歡

雖然獲得許多新人好評,只可惜只有ROSA  ROSSA婚卡公司訂購才買的到喔!

 

 

這款有兩色,圖片只挑一個顏色,等MINA最近完工新品會將照片放上來

這台三輪車很大台喔~MINA有另外訂作小台的,屆時會再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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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MINA在設計愛上玫瑰結婚證書套組時,來了一位朋友

原本以為是新人,卻不是.........

因為她一進來就問:請問MINA老師在嗎?

我就說她在忙

她說,她之前看了MINA相關報導想請MINA教她婚禮小物

當然由我跟她聊了

她說她會設計卡片插畫但也對婚禮小物很有興趣

曾經在網拍賣過,但是生意不是很好......講了許多過去

聊了許多後,我將自己一些經驗告訴她

並歡迎她未來日子等MINA穩定後,能賞臉的話

可以和MINA成為伙伴

但千萬別叫她老師

叫老師很沈重..........一位真正的老師是要經過數十年的經驗累積

MINA的資歷一年多,只能和她是同好切磋,而不是學了一兩年就可以稱師了

經驗累積及不斷學習才是王道,更何況老是老者是持穩,師者是博學多聞才叫老師

哈!MINA還年輕不算老,至於博學多聞~嗯我看要多多磨練一段時間囉!

我也告知她希望等我幕後籌畫好一切後,我一定請她用她的專長來和MINA一起製作給新人幸福的婚禮小物

所以啦!別叫MINA老師唷!只要叫MINA就好啦!比較親切

大家一起努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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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MINA加班做婚禮小物,她可能懷孕肚子容易餓

我就出去買宵夜,

發現一家店面外面很多人排隊(哇塞!十二點多了也蠻多人沒睡覺)

原來上星期和MINA去吃的炒羊肉店

因為新開幕就去吃吃看,還不錯耶!

我就想說他說外帶50元還挺便宜,就排隊啦!

東看西看,才發現這家羊肉店寫『新疆炒羊肉創始店』

創始店?讓無聊的我想到很多人在爭的一些事情

想想這家羊肉店客人那麼多應該不是衝著他是創始店吧?

應該是他外帶50元且好吃!

否則不好吃就算50元也不會有人吃

客人真的有自己的選擇方式和判斷力~

不是這家新開羊肉店他的三兩句話或宣傳就將隔壁開了十年的炒羊肉店的客人就能拉走

因此

口味對上客人還是很重要的

排了半小時才買到~~連我都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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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感受到許多人的溫暖

收到你們的感謝信及鼓勵信讓我很開心,MINA也很開心,

在這個時候你們的來信甚至部落格留言倍感溫馨

也很開心MINA的婚禮小物沒讓你們失望豐富你們的婚禮

設計領域每個人各有專長

今天有一位室內設計師來我家購買婚禮小物,聊一聊才知道他是設計師

因此打算之後要重新裝潢我的家,可以請他設計了

婚禮小物也是很多人各有專長

曾經看過有人繪畫能力非常好她發揮其優勢專作手工書

有人可能布置設計很強,婚禮小物只是輔助的工具,將布置設計作得非常精緻

但有些人偏偏乏人問津呢?

也許MINA透過我的行銷讓一般人更快認識她,讓她成為媒體焦點

然而

卻莫名的讓她掉入商業競爭漩渦中

畢竟一個設計者都有藝術家性格,就是低調

偏偏我不是藝術家,我只知道要將好的東西推廣出去

那就是行銷

不是常聽到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

這對一個懷才不遇的藝術家形容恰如其分

MINA幸運有我這個非藝術家的人幫她讓大家認識她

但是

也很不幸讓她看到人性最黑暗面

利益衝突所產生的鬥爭及抹黑、謠言

終究謠言止於智者

慶幸

有你們這些朋友

曾經來我家和MINA討論設計方向甚至也成為朋友

曾經因為MINA的婚禮小物驚豔宴會全場而婚後來道謝

如果要說MINA的靈感和原創點

應該就是你們了

你們的想法才讓她有機會替你做出獨特的婚禮小物

也唯有你們才瞭解MINA的婚禮小物的發源處

謝謝你們,我的朋友

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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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你好嗎 衷心感謝 珍重再見 期待在相逢
哈囉你好嗎 衷心感謝 珍重再見 期待在相逢
真想找一句 能讓你心動的話語
讓你接受我 接受我 接受我 從今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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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婚禮小物一年多了,發現目前從事這方面的人很多

昨天在台北拜訪ROSA婚卡前,我們在東區晃了一下,發現有婚禮小物的店

令人好奇的走進去看看

發現8成以上全都是工廠進來的東西

這樣的店我看過好多家

有些甚至網拍也有賣

但是都標榜純手工,因此將價錢標高

店面價格當然更高,我看到一本結婚證書是5800元

仔細看看,目前網拍純手工的寥寥無幾

一個手工家若2成是賣工廠精緻品還是無所謂

但是往往一個賣場或一個店面

幾乎都是工廠製造而非手工甚至親自再加工

真的不能說是手工品

可能這些人是圖一時之便吧!以為找一個精緻的小物來販賣

就可以交差了事,但厲害的新人可不會輕易受騙

慶幸新人都會來我家看樣品,許多新人都是說

哇~你真的純手工ㄟ,

也因為如此沒看到想看的樣品

但看我要為出貨的作品在製作

他們都很放心

現在真正的手工太少了

如果說工廠製作也是手工也OK啦!

因為當一隻熊完成後黏上衣服、帽子都是工人手工黏製

這些工人才是這隻熊原手工製造者啊!

很感謝新人的信任和支持

也希望看這篇文章的人

能多多支持像MINA這類真正手工家

目前網拍做婚禮小物雖多

但真正手工家少了

新人可要費心多多比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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